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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通知

2025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现将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初审工作按照成绩合格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由山西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25年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

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附件2)。

二、审核时间、地点

(一)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1月25-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2.资格初审部门: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伟0351-7263961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卜  隆 0352-2831045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江陵0355-2033993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彦0358-8296860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尹志鹏0354-3969749

3.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到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终审

1.资格终审时间:

2025年11月27-28日

2.资格终审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3.初审部门将初审材料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报省局进行终审。

4.12月11日前资格终审部门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移交“资格审核总结”和“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材料移交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成绩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

2.与本人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

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所有科目的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经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批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对外发布了“关于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说明”,请遵照执行。

(一)考全科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2.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3.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4.具备设备监理方向工程硕士学位(专业硕士),从事设备监理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5.具备工学、理学、管理学或经济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博士学位。

(二)免二科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予《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申请免考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材料。

附件:

1.《资格考试审核表》

2. 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3. 工作年限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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