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2025年成人高考招生公告已发布,其中明确了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2025年成人高考教学方式、面授时间等有关事项安排
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成立于:1984年是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委批准的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学生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可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建校以来,培养了大批具有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教室、双向视频教室、专业画室、琴房、形体教室等,还设有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图书馆、图书阅览室等教学服务设施设备。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为学习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科学、规范的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采取非脱产(学制:2.5年)学习形式,教学均采取面授方式。具有正式学籍且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白天。上课地点:丰台区职工大学(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第四条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考生须诚信考试,如有违规,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五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招生计划和专业,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条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防止受不良信息的误导。
第七条新生录取后,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逾期十五日以上未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有权注销其注册资格。
第八条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免试入学。若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
第九条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本校录取不足20人的专业不予开班,不开班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成绩作为录取条件之一。加试科目:素描。加试报名:2025年9月10日一14日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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