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已公布,考生可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gzrsks.com.cn)查询。按照《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应急〔2021〕19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自2025年11月17日起开展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复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一)考试合格认定标准。以2024年、2025年为周期的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考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的考生,均符合资格认定条件。
(二)跨专业报考及合格说明。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且通过的,可获得对应专业类别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复核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三、复核方式及要求
根据考试报名通知要求,此次资格复核采取现场提交证明资料方式进行,办理资格复核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学历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通过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二者提供其一即可。
(二)身份核验材料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复印件须清晰完整并留存备案。
(三)工作证明提交要求。
1.证明内容。须载明考生工作年限(出具单位仅限贵州省内企事业单位);证明无统一制式模板,确保信息完整、表述准确、核心要素无遗漏即可。
2.特殊情形说明。若考生任职单位为“总公司位于省外、分公司地处贵州省内”的企业,可由贵州分公司出具工作证明;证明需清晰标注考生工作地点、实际工作时长,明确总公司及分公司各自所属省份,并加盖分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四)社保材料提交要求。针对“现工作地点在贵州省但未取得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工作证明要求外,还须单独提交从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满12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缴费明细)。其中,社会保险险种须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缺一不可。
四、复核地址及咨询
(一)复核地址。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区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窗口(详细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二)咨询电话。谭老师、孟老师,0851-86987234;杨老师,0851-86891404。
五、其他事项
(一)异议反馈。全部科目考试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需及时关注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该网站将公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相关人员对名单有异议的,须于名单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省政务服务大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窗口反馈,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孟老师(0851-86987234);杨老师(0851-86891404)。
(二)证书发放。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可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pub/#/dashboard)办理电子证书下载及查验。操作流程:登录该平台后选择“职称证书查询”入口,完成注册登录即可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三)证书查验。如需证书查验,可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或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职称证书查询”栏目,按提示操作查验。
(四)证书核发形式。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核发电子证书,作为唯一有效凭证,不提供纸质证书。
(五)考试科目选择及成绩有效性。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若考生本应全科报考且已通过任一科目考试,但实际误选“免考一科”报考模式,其已通过科目的成绩依然有效。
(六)资格复核办理时限。已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复核期内前往指定地点完成资料复核,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受理。
(七)现场资料复核结果确认。前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复核资料的考生,若在规定复核周期内未收到相关电话或短信通知,即视为资料复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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